本報訊依法推進社會矛盾化解工作是維護社會穩(wěn)定的重要防線。今年以來,河曲縣積極推動矛盾糾紛由被動調處向主動調處、單一調處向綜合調處、無序調處向規(guī)范調處的轉變,著力形成黨政主導、部門負責、齊抓共管的工作局面,維護社會穩(wěn)定,打造和諧河曲。
強化領導責任。各級各部門主要領導把依法推進社會矛盾化解工作擺上重要議事日程,使之成為黨政“一把手工程”,及時解決工作中的困難和問題,積極推動理念、制度、機制、方法創(chuàng)新,切實擔負起維護一方穩(wěn)定、確保一方平安的重大政治責任。
強化協調聯動。各級各部門各司其職、協作配合、上下聯動、緊密銜接,形成綜合治理、齊抓共管的工作機制??h鄉(xiāng)領導機構發(fā)揮組織協調作用,加強調查研究和督導檢查,及時總結推廣典型經驗,認真查找整改突出問題,確保各項工作扎實有效開展。全縣建成縣、鄉(xiāng)鎮(zhèn)(居民辦)、村(社區(qū))三級處理平臺366個,實現了矛盾糾紛分級調處。
強化隊伍建設。切實把公道正派、善于說理、掌握法律政策、熱心調解事業(yè)的基層干部、綜治信息員、平安志愿者以及退休政法干警、律師選聘到調解隊伍。加強法律政策和調解技能培訓,通過組織調解員參與庭審、交流經驗、評選優(yōu)秀調解案例等方式,增強工作人員的法治思維,提高調解水平。
強化調解體系。積極探索多元化調解工作新辦法,加強跨區(qū)域調解組織、行業(yè)調解組織、重點項目調解組織建設,重點圍繞征地拆遷、村礦村企矛盾、勞動關系、醫(yī)患關系、交通事故、環(huán)境污染等六大領域建立專業(yè)性調解組織,推進學校、醫(yī)院、集貿市場、物業(yè)管理小區(qū)等建立調解組織。目前,共建立人民調解組織365個、行政調解組織22個、司法調解組織2個、社會調解組織6個。
強化考評推動。對領導不重視、調解工作不到位導致矛盾糾紛激化并造成惡劣影響的鄉(xiāng)鎮(zhèn)、部門或單位,予以通報、約談、掛牌督辦、重點管理,實施“一票否決”,并嚴格追究黨政主要領導和相關人員的責任。(賈金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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