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2月20日,一男子竟將撿來的駕駛證換上自己的照片企圖在交警的檢查下蒙混過關,最終被執(zhí)勤交警識破。
當日23時45分許,忻州市原平市公安局交警大隊民警在對一輛車牌號為晉HX****的重型半掛牽引車進行檢查時,發(fā)現駕駛員秦*東的駕駛證照片邊緣處有破損,照片疑似被更換過。

民警要求駕駛員秦*東提供身份證,秦*東稱沒有帶。隨后民警通過對駕駛證上的信息進行查詢,發(fā)現秦*東的登記照片與駕駛證上的照片長相不符,駕駛員疑似使用變造的機動車駕駛證。
在民警的詢問下,駕駛員如實交代了自己的違法行為,原來駕駛人名叫王*東,并沒有取得有效機動車駕駛證。在撿到了秦*東的機動車駕駛證后,為圖出行方便,便將駕駛證上的塑封皮撕開,換上自己的照片。
駕駛人王*東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九條之規(guī)定,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六條第一款、第九十九條第一款、第二款,《山西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辦法》第八十九條第一款、第九十一條第一款之規(guī)定,原平市公安局交警大隊對駕駛人王*東的交通違法行為處以罰款12000元,合并執(zhí)行行政拘留20日的處罰。

交警提示:
公民身份證、護照、駕駛證等證件是證明其身份的重要證件,是社會公共信用的象征。通過投機取巧走捷徑去“辦理”機動車駕駛證是違法犯罪行為。一旦被公安機關查獲,將受到法律的嚴懲。這種“速成”駕駛人沒有經過正規(guī)、系統培訓學習,對安全行車造成極大的安全隱患。
開車上路,安全駕駛
帶好自己的證件
莫心存僥幸
使用變造偽造證件
一經查處,必將嚴懲
(責任編輯:蔡文斌)